服务热线:
400-686-3879
源远首页
水保方案
水保监测
水保验收
水保设计
其他业务
水土保持规划
土地复垦
防洪影响评价
用水节水评估报告
弃渣场设计
公司概括
公司概括
公司荣誉
公司发展
公司资质
工程案例
水土保持方案案例
水土保持监测案例
水土保持验收案例
水土保持设计案例
水土保持规划案例
土地复垦案例
防洪影响评价案例
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案例
水土保持监理案例
行业资讯
源远水利动态
行业最新资讯
常见问题科普
服务问题解答
水保验收公示
政府政策资讯
中标项目动态
水保方案公示
环评公示
水保监测公示
专业团队
团队风采
团队活动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水保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2010年12月25日)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立即咨询
有余包装(东莞)有限公司望牛墩扩建工程
香蜜体育中心工程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手机生产基地
康美特宏远纯电控集成项目(一期)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Copyright ©2022
深圳市源远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3008778号